孤者何惧

绝艺如君天下少,闲人似我世间无

【时间海·逆转BE计划】浮云散[独眼/谭移舟]

【独眼/谭移舟】

  • 原作|原晓《时间海Ⅱ·浮云散》

  • 师母最美最棒最可爱,吃肉吃不胖轻轻松松减20斤,并且一点都不喜欢BE!

  • 人物属于原作,OOC属于我,一切权利属于不写BE的原晓大大

  • 逆转BE计划的第一篇就……还是BE了orz……毕竟力求贴合原作的同时发掘基♂情,这一对根本HE不了妈妈我做不到啊,谭老板你还是死着吧

 

 

 

独眼是奉某位大人的命,来监视谭移舟的。

作为一个凭实力完全能穿飞鱼服的男人,独眼对这项差事十分不满。原因无他,只因为谭老板活得实在是太令人生厌了。

好好的一个小少爷,世家之后,平生唯一追求就是见福清楼的舞姬小桃红一面,还是个狂热粉丝。此人一不想升官,二不想发财,三不愿出名,就守着谭家当铺当一个舞姬的粉丝,能有什么出息!

因此独眼跟踪了谭老板没几日,就对这活儿生出怨怼来。他清晨踏着露水起来,却不得不盯着谭老板拨半日的算盘;等晌午谭老板准备带去见小桃红的点心和情诗时,他在对门小茶馆啃着烧饼盯着;待到晚上谭老板拿着情诗站在福清楼外等着见佳人一面时,他混在为小桃红鼓掌喝彩的人群里,还是得盯着谭老板那一副痴相的脸。

平心而论,谭移舟的眼睛还是有几分灵动之气的,脸也生得清秀俊逸,可惜独眼怎么看都觉得他脑门上刻着四个大字——“胸无大志”。

独眼莫名其妙地恨铁不成钢了几日,然而日子一久,他连这点情绪也快没了。他常常边喝茶边看谭老板自得其乐地忙来忙去,惆怅地想,自己一身功夫可能就锈在谭家大门前了。

可惜天不遂人愿。

谭父亡故,谭移舟守孝三年。孝期将尽的时候,独眼收到了一封信。

他拆开信封时长年习武的手微微颤抖,宣纸上沾染了湿意,仿佛风雨欲来。他其实知道自己是一枚早已安插下的棋子。这一次,有人捏着他的脖子将他提了起来,走了轻描淡写的一步。

这一步,让他从谭家当铺门外,走到了谭移舟面前。

 

那是一个昏黄的天气,独眼晃到了谭家当铺门前,抬脚要跨过门槛时,发现谭老板正在店里翻账本。

他极力克制着转头就走的冲动,走进去问道:“听闻小桃红姑娘的缠丝玛瑙坠子在谭公子的当铺里,在下出百倍价钱,不知能不能赎回?”

谭老板翻了翻眼皮子:“不能。”

独眼凛然:“为何?”

“谭家有谭家的规矩。”

独眼点点头,走了。

他走后坐在对门的茶馆里,点了一壶沏得很浓的茶,飘浮的热气中都带着苦涩。他的脸隐在氤氲着苦香的雾气中,一动不动地端详着对门谭家当铺里谭移舟的脸。

那是一张普通的胸无大志的脸,有点儿眉清目秀,但是平凡的秀逸之后是绝不悔改的恪守规矩的死志,蠢得令人发指,独眼对此再清楚不过。

他在那里坐到热茶凉透,决定忘了那张脸。

数日之后,谭家一百零三家当铺忽然同时失窃。独眼拿走的东西不算贵重,林林总总算起来,却足够谭家头痛。独眼派人做这些事时总是想起谭移舟拨着算盘一脸头痛的样子,于是他也开始觉得头痛。

幸好第二日谭家当铺被他煽动来赎东西的百姓围堵。他看着谭移舟陷在人群里脱不了身,于是悠闲地走进当铺内,坐在靠窗的八仙桌前,就像坐在自己家一样。他在那些监视这里的无聊日子中很是觊觎这个位子。谭移舟总是坐在这个靠窗的位子上给小桃红写情诗,简直是监视的绝佳视角。那张死倔的呆脸在那时看起来轻松而柔和,让独眼琢磨了很久这个位子是不是特别舒适。

但他真正坐在这里时一点也不觉舒适,而是如芒在背。因为谭移舟忽然看向了他,他只有开口说:“我知道谭老板最讲规矩,一诺千金,所以玛瑙坠子不卖给我。现在你赔不出外面那么多人一千两银子,这规矩已经坏了,坠子是卖还是不卖?”

谭移舟一身冷汗:“是你——”

独眼一瞬间竟有些高兴谭移舟记得自己,于是他往前一步,附在谭移舟耳旁说:“有位大人平生别无所爱,唯爱看福清楼的小桃红跳舞。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坐拥京城豪宅万里,不过要你区区一只坠子而已,谭东家有何不可?”

他这番话已冒了暴露那位大人的风险,并不十分明智。但独眼却觉得值得。他几乎忍不住就要戳着谭移舟的鼻子让这个不知好歹的人拎拎清楚,现在与他的规矩交换的,可能是整个谭家。

但谭移舟略一思索,慢慢摇头:“不可,规矩不能坏。”

“那你有何东西赎予门外之人?”独眼问。

谭老板终于说了一句有底气的话:“我有钱。我比你想象中有钱得多。”

“难道真的赔千金?”

谭移舟答道:“是。”

独眼沉默不语,摇摇头,转身走了。直到他走得很远,还听见谭移舟低声道:“我答应了人,千金不换。”

独眼心里想笑,却一阵一阵抽紧。谭老板是个愚人,但独眼看得却再清楚不过。此乃万祸之始。谭家正走在巨浪的谷底,而谭移舟只是巨浪倾轧之下一只小船。一朝失宠,步步往下。兄长被贬只是开始,独眼不知道这个浪头什么时候就会劈下,让谭家万劫不复。

 

谭移舟在等,独眼也在等。谭移舟在等春暖花开,时局好转,而独眼只是在等那位大人再动一动手指,将某一个官宦家族彻底翻覆。

那是一纸抄家的圣旨,甚至不是皇上的亲笔。他跪在那位大人座下安静地垂首,等那人代笔了一纸圣旨后抬手送走,开口状似亲昵地说:“你做得很好,接下来也有劳了。”

就像招呼一条随手使唤的狗,轻描淡写地让他咬断一个人的脖颈。

独眼突然觉得厌倦。从一开始他就这样毫无原则地被使唤着,干尽了各种肮脏龌龊令他作呕的事。可是有的时候,狗并不会想要咬断人的脖颈。

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深深地磕了个头,退下了。

抄家一路抄到谭家当铺。谭移舟站在大堂里,看着来来往往的官兵,忽然又看到了独眼。

官兵们正在把值钱的东西贴上封条一样一样往外搬,他却什么都没拿。那不是他的任务。他穿着官兵的号衣,手背在身后,东翻翻西看看,像是在找什么东西,一路找到谭移舟跟前来,走到他面前:“当初我来找你买那只玛瑙坠子,你不卖。”

“后来我派人去你当铺偷,一百零三家当铺都翻遍了,唯独没找到那只玛瑙坠子。”

“现在我翻遍了谭家,只有一处地方没找过了。”

独眼说这话时不知为何,舌尖苦涩。他的手如闪电般伸向谭移舟的领子,一路往里,猛然一用力。谭移舟吃痛,踉跄退后两步。独眼手中已经有了一只缠丝玛瑙坠子:“哦,这玛瑙坠子,难怪我找不到,原来公子天天戴在身上。想从谭家三公子手中拿东西难,但也不是太难,只是多费点力气罢了。”

谭移舟后背发凉。

只是他不知道,独眼此时心中尽是冰凉的讽意。他跟踪监视谭移舟那么久,第一次动用自己的功夫,只是取下谭移舟挂在心口的一只坠子。那么小小的一只缠丝玛瑙坠子,可以轻易地让谭家衰落至谷底,可以让谭移舟冒着莫大的风险苦苦坚守。只因为它承载了谭移舟的承诺,一诺千金。

“我家主人最讨厌规矩。当初我规劝过你,你若一开始就把坠子卖给我,便不会有今日这么多波折。我主人不过是想要一只坠子而已。”独眼转身走了,走到门口时停下来,送了他一句,“如今只可惜了风流俊秀、万里挑一的谭老板。你后悔吗,谭老板?”

风流俊秀,万里挑一。

那是独眼初见谭移舟。当时他听从主人的指示跟踪小桃红,还有她手中那至关重要的东西,辗转了数家当铺后来到了谭家当铺。当铺老板生得清秀俊逸,只是有些痴相。独眼只知道小桃红最后选择把坠子留在了这里,于是他也不得不留在这里,听到谭移舟对着夕阳自恋:“说得好,一定是因为在下生得风流俊秀,万里挑一。”

当时他只道这人痴傻可笑,如今物是人非,竟是恍然。

他问,谭移舟后悔吗?

其实他知道,谭移舟后悔了。

然而他也知道,如果一切重新来过,谭移舟依旧会做同样的选择。因为他是一个守规矩的人,规矩大于天。因为他答应了一个人,要说到做到。

一诺千金。

 

抄家之后是满门抄斩,谁也逃不掉。

在一个天子十年不上朝的时代,一个官员家族的覆亡如同秋叶落在湖面上,激起的水波稍纵即逝。

而独眼却还在留恋那最后一点浪花。

谭移舟被关在狱中时独眼已经上交了那只玛瑙坠子,身上的衣服换了更高级的。但他穿着那身衣服一路向下走,一直走到黑暗之中,谭移舟被关押的地方。

谭老板在狱中很乖很安静,只是少了一点生气。独眼走进那个潮湿阴冷的牢房时他正面对墙壁坐着,脊背挺直,口中吟着他当年颇负盛名的情诗。

独眼走得过于近了些,他一下子回过头来,眼神还似当年清亮,只是一瞬之后便归于死寂,道:“原来是故人。”

他说这话时声音很平和,与他们从前有限的几次交谈都不一样。独眼好奇道:“你却盼是谁?”

“你身上有一点她的味道。”谭移舟似乎在自言自语,“那种异香,比桃花浓,比杏花淡,比清茶清,比蜂蜜甜,可惜随风而逝,不知所终。”

独眼轻笑起来,只是他的笑声像乌鸦一般粗哑,毫不似女子柔软:“没想到谭老板在狱中还有诗兴。只是世道艰难,如今可无人传颂那些风流情诗了。”他想起当年亲眼看着谭移舟写下那些情诗,一字一句,情真意切,在福清楼外等着为佳人吟咏一番,可惜佳人躲着不出来。于是有一个人闲得无聊扮作小厮,一封一封接过那些情诗,然后在谭家当铺对面的茶馆里挑个天气晴好适合监视和八卦的时候拆开来一首一首地看,一不小心让那些诗传遍了京城,风行一时。

“无所谓。”谭移舟摆了摆手,“我写诗,本就不是供人传颂的。我自己写了便写了,旁人看不看无关紧要。其实我知道那些诗多半没有入小桃红姑娘的眼。”

他顿了顿,又道:“只是当年福清楼的小厮总是在那里等着,即便小桃红姑娘不收也等着,我觉得心中有愧,于是一不小心就写下去了。后来想想,那人好像还缺了一只眼,怪不容易的。”

独眼忽然被哽住了。他曾道谭老板痴,但他其实不傻,心中清明得很。

谭移舟在一片黑暗中站起来,还是挺拔秀逸如春松的样子。他问独眼:“你为什么还要到这里来?”

“无论你为什么到这里来,”他又自顾自道,“回去罢。如果你问心有愧,帮我看顾一下当铺当年的朝奉们,还有剩下那点没被赎回去的东西。谭家当铺倒了,但规矩不能坏。”

说完他就又回到了原先的状态,安静地一个人坐着。独眼听到他轻轻念着那几句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似乎还是当年他与小桃红初遇的时节,清明烟雨中融着幽香,比桃红浓,比杏花淡,在牢狱的黑暗里,就像春天本身。

独眼几乎想不起来他是怎么走出监狱的,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进来。

他差一点想要对谭移舟说:“我带你出去。”但是他知道他不能。承诺这种东西太重了,他负担不了。

几天之后,谭移舟问斩。独眼麻木地绕过了刑场,走向谭家当铺旧址。

那天谭移舟让他看顾谭家的旧朝奉时,他忽然想起了什么。当年谭家仓库失窃,朝奉们都被遣去清点失物。谭移舟身边最亲密的那个小朝奉也去了仓库,却单单只看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条普普通通的银手链,当时独眼并未作他想。

彼时那位大人已验了玛瑙坠子,却道不是所寻之物,雷霆震怒。在上位者的怒火之下,独眼背负的压力可想而知。但他刚拿到那条银链子时看到了一张当票,于是做了一个决定。

谭移舟死前说,谭家当铺倒了,但规矩不能坏。他当时答应谭移舟要看顾没有被赎回去的东西,他决定信守诺言。

三日之后谭家当铺再遭彻查。某位大人的鹰犬们翻遍了整个仓库,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的东西。只是一条普普通通的银链子消失了,谁也没有注意到。

 

独眼还在那位大人手下做事,只是从此口中心上悄悄抹去了一个名字。取而代之的是一丝淡淡的恨意,像一粒种子等待在春天发芽。

一日,李家当铺来了一位独眼的客人。他谁也不找,只请了当铺里一位瘦瘦小小的朝奉,交给他一只旧布包,然后转身走出店门,在对面的酒馆叫了一壶酒。

原来的茶馆已经倒闭了,新主人开的是酒馆,不卖竹叶青,只好给他上了一壶女儿红,最烈最醇厚的那种。醉眼朦胧中他看到一个粉衫女子进了当铺,又出来,一直站在当铺外的烟雨杨柳中。

他闻到一种幽香,比桃花浓,比杏花淡,融在春天里,就像春天本身。

那一刻他才感到心口疼痛,几乎落下泪来。

那位已经不再年轻的小朝奉问他,你后不后悔?

他后悔了。

但是他一字一句地答道:“我不后悔。因为我曾认识一个守规矩的人,规矩大于天。因为我答应了这个人,要说到做到。”

一诺千金。

 

独眼饮尽那壶女儿红后走出了酒馆,同时抽出了他的刀。

当年他曾担心过他的一身功夫会锈在谭家大门前。现在他终于要用尽他毕生所学来做一件事了,虽然已经太晚。

他做的事,是种下了一颗种子。

有的时候,被人操纵的一枚棋子,可以颠覆整个棋局,包括他的主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巨宦,早就扎根在了黑色的漩涡中。能推倒他的,只有漩涡中另一些清醒的暗流。独眼早就察觉了那种可怕的存在。谭移舟是那点非常非常微小,需要用放大镜才看得清的“善”,于是独眼就让自己变成了放大镜,把那点微小的善呈放在了一些人的眼前,连同某些被他挖掘出来的罪证,一桩一件,血迹斑斑,葬送了这个时代的“善”。

他要做的,是用鸿毛撬动泰山。

他曾听说,大理寺少卿钟大人,经常请福清楼的舞姬小桃红上门献舞。

 

不久后的一天,他从钟府回来,一直回到乡下自家的书斋里,拿起笔练字,反反复复写着同一个名字。其实他从不练字,更不练这个名字。长久以来他为了一个目标,暂时把一位故人埋在了心里,绝口不提他的名字。如今时候到了,他终于可以提笔,写下那个日日夜夜心心念念的名字。

浓墨饱蘸,白色宣纸上同一个名字反反复复,浸染了无言的情绪。

“谭移舟。”

有人无声无息地站在他身后,一柄剑抵上了他的后背:“这人是谁?”

“不知道,我只是习惯把看不懂的人的名字写在纸上。”独眼平静地说。身后的人似乎是他新的同僚,那位大人手下最得力的鹰犬。那时人们已经忘记了开当铺的谭老板,自然也不知道纸上写的是谁。

那柄利剑抵得更紧了些,冰凉的声音说:“为什么要背叛主人?你后悔吗?”

独眼恍惚间笑了一下,轻声说:“他杀死了我此生挚爱,这个理由不够我不后悔吗?”

独眼后悔吗?

他不后悔。

他不是一个守规矩的人,也无法说到做到。但是他为当年狱中的一个诺言倾尽心力,不是因为他高尚如谭移舟,规矩大于天。

他是个粗人,俗人,可他在黑暗里看见了一道转瞬而逝的光。

他从前不懂,直到黑暗倾覆了他的挚爱。那么他就要将黑暗也撕出一道口子来,为此可以穷尽心血在所不惜。

一把剑贯穿了他的身体。

滚烫的鲜血喷溅在雪白的宣纸上,墨色的字迹中绽开了妖冶的花。

 

再往后几年,一位被称作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朝中巨宦被发配异乡,客死途中。

黑暗被悄悄颠覆了。

 

 

 

尾声

当时在黑暗的迷宫中,谭移舟的故事,果实给季萱讲了一半,保留了另一半。只是因为这个故事太悲伤,它觉得这个弱鸡的容器可能要碎掉。

于是那一半黑暗里的故事重又回到了黑暗里,渐渐消散在时间海中。

就像那一点无望的爱,永不为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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